2008年11月7日 星期五

歡迎提告?

2008/11/4台北市警察局北投分局長李漢卿帶隊侵入民宅(上揚唱片),並強制拉下其鐵門,相關新聞請參考這裡,有記者詢問是否執法過當時,他竟然說:『歡應提告,責任自負』,這一副嘴臉真的跟馬區長學得很像耶,公權力沒有保護受害者反而以告訴迫害,東星大樓的冤魂不會放過你們這些惡劣的公務員的。

公務員享盡好處,一輩子不愁吃穿花用,執法偏差時竟然要和民眾相告,天底下還有比這不公不義的事情嗎?『公僕』只是你們掛在嘴上寫在紙上的樣板,為甚麼有這麼膽大妄為的公務人員呢?因為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一直沒有改變,看看王定宇被迅速求刑就知道法院的效率,相較於民眾的權利則是推拖拉賴20年,這就是我們的現狀。

再加上媒體偏頗的色彩,民眾根本得不到事實或公正的報導,唯一的管道只剩下網路,所以我們每個人都要努力的寫,至少留給後代子孫看看事情的經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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