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2月12日 星期四

誰要你的命?

誰要你的命?
哈哈,哲學家?還是宗教?還是政府?
你的生命只有在你還能發言的時候才是你的,不管你失業有多久日子過得有多苦,這時候上面那些人才不管你,可是當你不能言語的時候,你的生命就變成他們的了。

對,我要講的就是安樂死、腦死、植物人,我的生命難道不該完完全全屬於我嗎?偉大的上帝會幫我打掃房子?英明的政府會幫我籌組工會?那為甚麼當我的生命變成家人的負擔時,卻找了一堆似是而非的理由強加在我的家人身上,強迫他們日復一日的擦拭這無用的軀殼?

既然遺囑可以預寫,器官可以預捐(因為有律師、醫院等可以獲利),那我在清醒時當然也可以決定生活品質不良時(例如癌末)以安樂死來結束我的肉體,可是偏偏很少有那個國家敢承認安樂死的合法性,除了醫療體系無利可圖之外,還要被宗教家扣上剝奪生命大帽子,但是折磨別人的家人又是那門子的人道待遇呀?

所以我現在很清醒的說明,如果有一天我罹患重病或失去意識,超過一個月以上生活無法自理時,請儘快結束我的性命,讓我的精神與肉體早早脫離,讓我親愛的家人去過他們應得的生活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