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4月18日 星期五

賊仔政府

基本上中華民國政府是與人民作對的賊仔政府,原因如下:

第1.明明政府手上就有每個人的所得資料,偏偏還要我們申報所得稅,繳少就給你罰錢,繳多了也不會退給你。
第2.花我們的錢養那麼多交通警察,就是不想在十字路口指揮交通,偏偏像小偷一樣躲在巷子偷拍或取締。
第3.山坡地到處都可以看到餐廳違章建築,就只有執法人員看不到,可是你家裡要修改廚房查報員馬上就來關切。
第4.健保局都有每一筆醫療資料,可是就是還要醫生申報費用,擺明了我是官你是民。
第5.統一發票四獎以上,若該筆交易有兩張以上發票,領獎時必須一併提示,也是刁難民眾。每一店家領取多少號碼的發票,國稅局清清楚楚,還要我們提示?
第6.十字路口停紅燈,禮讓消防救護警用車輛先行,如被闖紅燈照相還得民眾自行舉證?問題是不讓過也會被消防車或救護車攝影罰款。
第7.軍人和其眷屬有500度的電費半價,500-1000度7折優待,圖利特定族群是什麼意思?
第8.中油竟然有法定盈餘的立法,那台電、郵局、健保局、自來水公司、捷運公司各行各業也通通比照盈餘好了。

這些公務人員都領月頭錢+優惠的退休金+國民旅遊卡+子女教育補助+績效獎金(有些還不用繳所得稅),享盡榮華富貴卻來跟我們作對,我們什麼時候才有高品質的公僕呢?

思考的方向如下:
a.取消福利優惠,福利與服務不成比例。
b.取消考試進用,一考定終身的制度實在太過落伍,福利少了想當公務員的人就不會那麼多,任何人都可以申請公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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